当前位置:首页 » 新媒体运营 » 正文

国外视频搬运网站,短视频“搬运工”不好当了

6729 人参与  2023年03月07日 11:18  分类 : 新媒体运营  评论


近日,多家影视公司、视频平台与明星艺人发声,呼吁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合规管理,清理未经授权的内容。一时间,“X分钟看完一部电影” 类短视频是否要“凉凉”了,成为舆论焦点。

此事也引发了国家权威部门的关注。在今天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表示,要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从全民刷微博到全民刷短视频,不知不觉间,短视频已经成为现代人网上娱乐休闲的重要方式。但是,部分短视频创作者、up主急功近利、流量至上,打着“二次创作”“重新剪辑”的旗号,变身影视作品的“剪刀手”与“搬运工”,损害版权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在网上,几乎所有热门影视剧,都有被解构重组为几分钟时长的精华版、解读版。

国外视频搬运网站,短视频“搬运工”不好当了-百度竞价优化_微商推广_今日头条自媒体_新媒体运营_剑谦网络

此次相关部门的公开回应,首先向社会明晰了一种认知:短视频不是版权保护的“法外之地”,侵权必受追究。包括短视频在内的影视作品版权规范,不仅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从长远来看,影视剧、短视频版权规范化,是必须的。短视频创作者必须提高规则意识、版权意识,那些只想着吃快餐、赚快钱的“剪刀手”“搬运工”,将不好当了,必须沉下心来,用扎扎实实的创作和拿得出手的作品说话。

当然,这其中也面临不少难点及模糊地带,亟待厘清。比如吐槽类短视频,有搬运和剪辑影视作品的成分,但也加入了新文案、特效、观点等,体现了创作者的有价值劳动。《著作权法》中亦有合理使用前提下,“可以不经作者或著作权人的同意”的规定。但“合理使用”如何界定?“二次创作”怎么判断?还需要有关部门、法律专家及业界人士共同探讨,给出更精细化的标准。

与此同时,短视频创作者往往是截取影视作品某个片段,难以花高价购买影视作品版权,“一对一”授权也不现实。业界还需要探索新的授权模式,比如允许短视频平台与版权方协商,统一购买版权供用户使用,从而让创作者合法合理地二次创作,推动影视公司、视频平台、短视频创作者和用户的多赢格局。

总之,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既要保护影视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应抹杀二次创作的活力和积极性。分类治理、精细化管理,消除模糊地带,才能真正让短视频行业越来越规范。

本文链接:https://www.woshiqian.com/post/196680.html

<< 上一篇 下一篇 >>

  • 评论(0)
  • 赞助本站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