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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搬运工,短视频搬运工的变现方式,热评丨短视频“搬运工”不好当了?边界亟待明确

4237 人参与  2023年12月18日 13:54  分类 : 引流推广  评论

近日,500多名艺人以及逾70家影视传媒单位发布倡议书,直指网络短视频侵权。倡议书提出,倡导短视频平台积极参与版权内容合规治理,即日起清理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倡导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对影视行业的内容创作者给予充分的尊重,即日起未经授权,不随意发布影视作品内容拍摄过程中与演员相关的拍摄花絮、现场物料、路透视频等。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前夕联合发布倡议书,显然有着明确的价值指向,即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说不,呼吁短视频产业从业者提升版权意识。这一行动不仅引发了行业震动,还“出圈”引发了舆论关切,比如有观点称,短视频“搬运工”不好当了。

保护原创,人人有责。众多艺人和影视传媒单位发布倡议书,既是捍卫自身权益的需要,也对唤醒全社会的版权意识大有裨益。从健全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再到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值得一提的是,诸多网友在力挺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议。比如有的说,“哪位大神来解释什么是短视频侵权行为?”有的说,“怎么区分侵权还是二次创作?”还有网友称自己看剧、综艺,大都是看了短视频感兴趣才会去看正片,建议不要一刀切。如此种种,既说明影视短视频深受欢迎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也说明在全社会全面普及版权常识,就更利于推进知识产权保护。

针对二次创作,法律其实有明确界定。去年11月11日通过的新著作权法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构成侵权;但前提是“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显然,法律并不否定二次创作,关键是如何拿捏分寸。而艺人、影视传媒单位与短视频博主也不是天生冤家,关键是如何达成共识。

在尊重版权的基础上百花齐放,踊跃创新,这是社会活力之源。为平衡多方利益,可探讨制度性出口,比如借鉴音乐作品词曲授权方式,既活跃市场也满足各方需求。共同探讨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授权方案,打造形式多样、有独创性的精品短视频内容,才能实现多赢。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以此次影视从业者集体维权为契机,建章立制,明确边界,推动全社会版权意识明显提升,向世界知识产权日致敬,这是人们更愿意看到的。(文丨华生)


(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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