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一直想做个懒人。因为我一直觉得,懒人一直都有个好去处:床。
想想,如果不是因为我只有工作才能挣钱糊口,我不愿匆匆,也不愿承受压力,而是一整天我都愿意躺在床上。当然,躺在床上也不能太孤独,起码要有个人陪着,但不是在床的另一侧,而是在床边的角落处垂着双手陪着,时不时的,还要有声柔声细语:“吃口饭?喝口茶?要不我给你捶捶背揉揉肩?”然后,听到这声音说得不是时候时,我还可以吵:“烦不烦啊你?没见我正在刷屏看朋友圈啊?”
但不知为什么,像我,都做了几十年的梦了,居然一次都没梦到过这样的幸福场景。莫非,是我睡眠太少?我这么想,还分析:因为儿子上学早,每晨5时许我要起床做饭,然后,匆忙行走于家与单位之间。而到了单位,大办公室里又不允许铺小床,所以,中午时所谓的休息,其实就是拉两把椅子,一张搁头,一张撂脚,还得小心翼翼的尽量不让自己打起呼噜。那么,晚上回到家总可以“赖”会儿床了吧?可偏偏的,床上又躺着自家老婆。虽然法律是绝对允许一张床上躺着夫和妻的,但往往我也要往床上去时,总会听到一些几乎有些重复的指令:“帮忙给洗个苹果呗”或者“晚饭你做啊”,诸如此类,可以“赖”的床就在眼前,却又只得马不停蹄在不大的居室,比在单位里面对着老板还忙,直到夜静更深之时,烧洗脚水,等上了一天课回到家还要再叽叽哝哝再读会儿书的儿子睡了,这才有个“赖床”的机会。
我想,每晚只有五六个小时的床上时光肯定不能叫“赖床”的,所以我还总想,每天哪怕是做做如上所想所思的梦也是桩挺美的事儿,但往往的,人一粘上了床,梦都极少做。
也许是因为累因为乏,睡着了总感知不到梦,让我不由常怀念起了以前可以真正意义“赖”在床上八九十来个小时不用起的日子。曾经那样的时光,我躺着,在软暖而有弹性的床上躺着,纯属精神的放松状态,偶有“操心”,也就是看看书听听音乐。毕竟,那时的我没有手机,更不要说智能手机了。其实,倒不是我真懒,只是有时候想想,人生来世时,是躺着;人生凋谢时,大多也是躺着。如此再看,床咋就不是个好去处呢?它,不仅可以让睡着我放松身体,也可以让我两眼呆呆地盯着屋顶自我净化或躺在其上不停地刷屏、点赞,了解国家大事、涉猎花边新闻,也增进朋友友谊,感悟人生哲理。而且,还能学偏方,懂养生。如此再看、再想,床,真是人生大好。
只是,我躺在床上,不能挣钱,也接不到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于是,尽管我时时想着“赖床”,这个好去处的床,却又从不让我随便地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