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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鱼号能不能随便借人,外借闲鱼账号陷纠纷

6490 人参与  2021年12月09日 13:00  分类 : 新媒体运营  评论

近年来,网购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呈上升趋势,其中产品质量、快递运输、售后服务、信息安全等方面引发的纠纷最为普遍。近日,南浔法院协调了一起“闲鱼”平台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令人诧异的是,涉案的“闲鱼”卖家秦某并不曾在网上卖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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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两个多月前,董某通过“闲鱼”平台,向卖家秦某购买一款玻璃管,总价元,由卖家包邮寄出。几日后,快递员将董某购买的商品送至其居所楼下,董某未当场开箱验货便签收。回家后,董某在开箱前先用X光机照了一下包裹,发现包裹内商品呈破碎状态。于是董某开箱查验,并同步拍摄视频,打开后发现包裹内商品确已损坏。

董某当即与秦某交涉,然而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后双方通过“闲鱼小法庭”进行裁判,“闲鱼小法庭”未支持董某主张。董某不认可,遂至南浔法院起诉,并提交视频、聊天记录等材料,要求卖家秦某退还货款元并支付违约金。

然而,秦某并非真正的卖家!秦某表示,该“闲鱼”账号的确是用其身份信息所注册,但其平时并不使用该账号,对相关纠纷更是一无所知。该账号一直由其朋友所使用,其友发布相关商品信息、进行买卖交易、售后管理等,与董某发生买卖关系的实际为秦某的朋友。

本案中,被告将自己注册的“闲鱼”账号借给他人做买卖交易,期间对借用者的使用情况不闻不问,以致发生纠纷后成为案件被告。对双方交易主体来说,实际卖家未尽到提醒买家当场查验易碎品的义务,买家亦因签收商品后未当场查验,而致破损商品无法明晰追责。

因双方都有调解意向,南浔法院积极沟通协调,促成了双方和解。最终经调解,被告赔偿原告元,原告撤诉。

法官提醒,买家网购商品依然要小心谨慎,尽量不要网购贵重商品,收货应尽可能当面签收并当场查验,卖家则要充分保障商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实名认证的交易账号,不可轻易借给他人使用,一旦发生纠纷,极有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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