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媒体运营 » 正文

搬运视频怎么做成原创,搬运短视频?你有可能已经违法了

7401 人参与  2023年03月17日 15:57  分类 : 新媒体运营  评论

随着短视频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看中短视频带来的巨大流量收益,开始转战短视频行业,希望能在短视频这个热门行业中分一杯羹。如果某个题材的短视频在网络上爆火,会引起广泛的关注与讨论,也会引来一些想不劳而获的人以各种方法、手段搬运盗用他人的视频,其实,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很多人可能不明白,自己只是转载他人发布的短视频,为什么会违法呢?

搬运视频怎么做成原创,搬运短视频?你有可能已经违法了-百度竞价优化_微商推广_今日头条自媒体_新媒体运营_剑谦网络


钟勇军律师解释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通过上传到网络服务器、设置共享文件或者利用文件分享软件等方式,将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实施了前款规定的提供行为。

可能有的人会发出疑惑,如果我将多个视频进行一系列加工与剪辑,改变它们原本的参数等,这样的话也会造成侵权吗?

搬运视频怎么做成原创,搬运短视频?你有可能已经违法了-百度竞价优化_微商推广_今日头条自媒体_新媒体运营_剑谦网络


混剪短视频大多是通过选择性剪辑影视片段,并将其进行拼接,再添加配音进行解说,然后将完成的短视频上传至平台供用户播放。选择性剪辑影视片段,并进行拼接、配乐等行为对影视作品的改动,可能会侵犯著作权人的改编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而将剪辑完成的短视频上传至视频播放平台属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可能构成对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那么,是不是未经过原作者同意或支付原作者报酬就不能用他人的视频呢?

搬运视频怎么做成原创,搬运短视频?你有可能已经违法了-百度竞价优化_微商推广_今日头条自媒体_新媒体运营_剑谦网络


其实,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是要注意的是“适当引用”的目的是“介绍、评论作品或说明问题”,限度是“适当引用”。

因此,在引用他人短视频时,要在不侵害原作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还要指明作者姓名与原作品的名称,并且“适当引用”,这样才不会触犯法律法规。

本文链接:https://www.woshiqian.com/post/200350.html

<< 上一篇 下一篇 >>

  • 评论(0)
  • 赞助本站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