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市场从九十年代发展到现在三十多年时间,现处在法律市场的主体有占据百分之八十市场的大律师、占据百分之二十市场的小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目前各主体境遇怎么说呢,我打个比方来说明白各自境遇。比如,各主体同在同一条马路上出发,走最边上骑自行车的是法律工作者,路边骑摩托车或者电动车的是律师,在马路中央的开小轿车的是大律师。
目前自行车面临被淘汰,司法局多年前已经不再核发法律工作者证。五到十年内,法律工作者将退出法律服务市场,目前也只是在律师主体市场边缘求的生存,但也不乏混的比较好法律工作者,但是这人数屈指可数,很多都是勾兑性,给市场摸黑和低价服务求的生存,毕竟自行车后座拉个客的成本是这里面最小的,法律工作者目前主要活跃在偏僻小县城。
摩托车和电动车速度、舒适型等各方面虽然比不上轿车,但是法律服务市场大多数主体,一般二线城市三线城市都是用电动车大军来形容人数之多。目前有百分之八十律师属于这类,看似乎外表光鲜亮丽,在为解决温饱线上努力和骑行车的强占百分之二十的市场,把脑力当苦力卖,拼低价,拼关系勾兑,为生存求得一丝丝碎银几两,这其中还有一部分忍受不了市场狭小的路边,跳车到轿车上,去做轿车,也就是做大律师的助理,把脑力卖给大律师,形成了大律师下面开设的二级市场。
轿车占据了马路的百分之八十,一台小轿车最少也可以做四个人,商务还可以坐六个人,有的可能还是几台车排队行驶。这就是占据百分之八十市场的大律师,一般大律师都有三到四个律师助理,业务多的可能十几个律师助理,助理有些是刚毕业踏上律师实习执业人员,也有相当一部分是拿到执业证刚执业几年没有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律师,每个月拿着大律师开的固定工资,卖力的为大律师的客户提供脑力劳动,大律师从他们身上再压榨一些剩余劳动力,形成了一个大律师下的二级劳动力市场。大律师凭借多年打下的江山和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一直处在金字塔顶上。
以上大概是目前法律市场主体的生存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