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说网|误信刷单兼职广告,返利是陷阱而非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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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法一周年”主题宣传周


“动动手指即可随时随地赚佣金”“零投入、高回报、日清日结”……诱人条件的背后实际隐藏着令人防不胜防的电信网络诈骗——刷单返利类诈骗。该类诈骗由于返利周期短、引流成功率高,已逐步演变为当前数量最多、变化速度最快的诈骗类型。此类诈骗还经常被冠以“兼职、做任务、点赞、推广”等名义,这些虽表面上不叫“刷单”,但实质上都是通过“前期引流+小额返利+诱导下载APP+骗取垫付费用”等方式实施诈骗的行为。


正值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正式实施一周年之际

让我们揭开

刷单返利类诈骗的真面目


套路1

兼职做任务其实是诈骗陷阱



刚失业的小范通过微信扫码进入“返利福利群”,群内管理人员有数项只需完成点赞、评论等任务即可获得佣金的返利活动,并呼吁群成员抓紧时机“薅羊毛”。为了使手头宽裕些,小范按照“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载了APP,并依照提示完成了6单小额任务,最后通过APP提现获得了约130元的“报酬”。这时“管理人员”建议小范进行垫资,并称垫资是为了不让别人恶意占用任务名额。仅短短一个小时便收入百元,小范决定听取“管理人员”的建议,在APP内进行充值,并先后投入了2万余元。但后期按要求完成任务,想要继续提现时却发现APP出现了“故障”,一直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的“管理人员”也将他拉黑删除,此时小范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检察官提示



犯罪分子利用大众的“捡漏”心理,打着“足不出户、高额佣金”的旗号,通过社交软件等渠道发布广告,诱导被害人先行垫资,最后骗取被害人财物。据统计,刷单返利类诈骗的受害者多为在校学生、低收入群体及无业人员。该类诈骗给受骗人群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我们生活中应谨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同时认识到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违规行为,所谓的刷单返利实质是诈骗套路。





套路2

刷单约会最终落得人财两空




林先生深夜收到一条短信,短信称只要完成简单任务即可随时与同城美女线下约会。见“报酬”诱人,林先生便点击短信内的链接下载了APP进行注册。注册后立刻有专人客服与林先生对接,客服告诉他,只需要先以垫资的方式抢单,抢到单后完成相应任务即可获得积分,积分达到一定数额便能够挑选系统内注册的同城美女与其约定见面事宜,届时还可以申请提现之前投入的“抢单费”,不会让林先生多花费一分钱。于是,林先生便开始垫资做任务,然而等到他攒到与同城美女见面的积分后却发现他的 “抢单费”无法提现,于是找到客服进行咨询。客服称是因为他目前积分额度的美女数量不够,建议他继续做任务来挣更多的积分以换取与“更高端”美女约会的机会。林先生相信了客服,先后完成了几百个任务,投入了约21万元的“抢单费”,但依旧没能成功与美女见面,这时才意识到被骗,随即报警。



检察官提示



犯罪分子将刷单与线下交友结合,利用大量单身男子的交友意向来骗取财物,通过伪装的手段使骗局更加不易被察觉。当然,除了本案,刷单返利类诈骗还通常会与假冒招聘广告、网络赌博、涉黄网站等相关联。但识别该类诈骗并非难事,只需牢记:一切要求自己垫资方能获得利益的“任务”都是诈骗。





套路3

发发广告却将自己送入牢房




学生廖某因涉嫌刷单诈骗被公安机关拘留,廖某称自己一开始只是想找份兼职工作减轻生活压力,偶然经人介绍得知,通过在微信群内发布刷单相关的广告语,可以赚取比一般兼职较高的费用。他认为,虽然这个组织听起来像是诈骗,但自己只是负责传话的“小弟”,应该并无大碍,于是思量再三决定加入该组织。经过简单的话术培训后,廖某按要求通过编造活动信息来吸引微信群内的成员做任务,前几次他都会将做任务得到的佣金及时打到受骗人的账户上,以取得受骗人的信任。待时机成熟后就开始建议受骗人进行更大数额的投入,届时便会用“卡单”“操作失误”等话术继续诱导受骗人用投入更多资金的方式“重启系统”,直至受害人有所察觉。



检察官提示



我们不仅需要提高防范意识,守好自己的钱包,还应当在找工作时擦亮双眼,遇到疑似诈骗团伙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本案中,廖某明知该组织从事诈骗行为依旧参与其中。虽然他认为自己只负责传话,骗取的财物也都统一上交给组织,但实际上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将依法受到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出品:北京市检三分院

供稿:第三检察部王星云、尹竹清